我院所有参考学生必须遵守《四川电影电视学院自考考场规则》,内容如下:
2.考生必须凭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严格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按规定座次就坐,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核查。
3.零迟到制度。考生应按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考生仍未进入考场者,以旷考论处,课程成绩处注明“旷考”字样。一般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对有特殊要求的考试按该考试的考场规则为准。
4.除开卷考试外,考试时考生一律不得将教材、参考材料、笔记本、作业本、纸张、书包、数表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带入考场,或者将东西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5.考生不得将手机、电子辞典、电子储存器等电子设备和通信工具带入考场,或者将东西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6.答卷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不得用铅笔答卷;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上标记信息。
8.不准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窥视、互换试卷、互对答案。若有疑问,考生可举手请监考人员解释(但只限于试题印刷不清或印刷错误)。
9.考试中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须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在考场上因患急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凭当日的病情证明到继续教育中心办申办缓考手续。否则,考试成绩按卷面评定。
10.考生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将考卷交监考人员后方可离开考场。
11.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逗留、喧哗、讨论、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12.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专用纸带离考场。
13.凡参加考试不交卷或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以旷考论处,课程成绩处注明“旷考”字样。
1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如有违反,将按“四川电影电视学院违纪及舞弊处罚条例”严肃处理。